奖贷学金
学优生奖学金 | |
详情 | - 学、杂、住宿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1. 高中统考文凭(UEC)成绩获至少8科A等;
2.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3科A等及1科C等; 3. 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10科A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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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10%、级别点数(CGPA)3.7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8%。 |
保送生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1. 独中高三成绩列同组全级前5名、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65%,且高中统考文凭(UEC)成绩经本学院审核达各科系学士课程、大学基础课程或专业文凭课程录取标准;
2.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2科A等及2科C等; 3. 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8科A等。 注:符合上述资格申请者,须呈校长推荐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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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40%、级别点数(CGPA)2.6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60%。 |
新生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或获优惠折扣。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1. 高中统考文凭(UEC)成绩获至少5科B3 / 5科积分12分或以下;
2.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3科B等; 3. 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同等资格文凭,按成绩可获以下奖学金: 7A或以上: 第1学年学费全免 6A: 第1学年学费优惠折扣RM5,000 5A: 第1学年学费优惠折扣RM4,000 4A: 第1学年学费优惠折扣RM3,000 3A: 第1学年学费优惠折扣RM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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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15%、级别点数(CGPA)3.5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5%。 |
多元文化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提供予符合以下资格之非华裔学生。
1. 高中统考文凭(UEC)成绩经本学院审核达各科系学士课程、大学基础课程或文凭课程录取标准; 2.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2科C等; 3. 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5科B等。 |
% | 100% |
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40%、级别点数(CGPA)2.6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60%。 |
东马学生保留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提供予符合以下资格之沙巴或砂拉越学生。
1. 高中统考文凭(UEC)成绩获至少5科B3; 2.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3科B等; 3. 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7科A等。 |
% | 100% |
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15%、级别点数(CGPA)3.5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5%。 |
媒体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提供予本学院签署协议的媒体机构属下职员。
- 由媒体机构推荐并符合以下资格: (1) 中国语言文学系学士课程; (2) 媒体研究系学士课程或文凭课程入学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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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40%、级别点数(CGPA)2.6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60%。 |
才艺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提供予申请就读本学院戏剧与影像系或美术与设计系的学生。申请者须具备相关才艺。
1. 高中统考文凭(UEC)成绩经本学院审核达相关科系录取标准; 2.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2科C等; 3. 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5科B等。 |
% | 100% |
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40%、级别点数(CGPA)2.6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60%。 |
在籍生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提供予符合以下资格之本学院在籍学生。
- 在本学院完成大学基础课程 / 一或二年级的专业文凭或学士课程,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15%、级别点数(CGPA)3.5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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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15%、级别点数(CGPA)3.5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5%。 |
升班生奖学金 | |
详情 | - 学费全免。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提供予符合以下资格之本学院证书及专业文凭课程毕业生。
- 在本学院修毕证书 / 专业文凭课程合格升读专业文凭或学士课程,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15%、级别点数(CGPA)3.5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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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15%、级别点数(CGPA)3.5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5%。 |
免息贷学金 | |
详情 | - 全贷或半贷免息贷学金。全贷数额每年RM5,000,半贷RM2,500。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由奖贷学金委员会授权学生事务处,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分梯次录取分发予就读本院各课程并符合资格之学生。 - 若符合条件,本学院奖学金金额包含学生在校学习规定时限内之学费;贷学金数额全贷为每年RM5,000,半贷为每年RM2,500。未能依时毕业或于次年无法达到续领标准者,其奖贷学金将会被取消。 - 本学院奖贷学金生效期间,受惠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在校上课,如有中途辍学、退学、转学者,必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申请条件 | 1. 高中统考文凭(UEC)成绩获至少5科积分20分或以下;
2. 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2科B等; 3. 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同等资格文凭,获至少4科A等; 4. 在本学院修毕证书 / 专业文凭课程,或完成大学基础课程合格升读专业文凭或学士课程,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25%、级别点数(CGPA)3.0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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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 符合申请资格学生,必须填写所规定之申请表及呈交相关文件,并于规定时间亲自出席面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及注册入学,始得领取本学院奖贷学金。未完成注册者,将丧失其资格。
- 获本学院奖贷学金者,经查有伪造或不实之情事,将被撤销其资格,且须付还已享有之奖贷学金数额予本学院。 - 获本学院奖学金者,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 受惠学生在学之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委员会将评估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或有无严重纪律疏失(以下简称续领),学生必须填写《新纪元学院奖/贷学金年度续领申请表》及在截止日期前呈交相关文件,达到标准者将获批准继续享有本学院奖贷学金;未达标准者须出席面试,由委员会斟酌决定。另,未如期呈交表格者,视同自动放弃,其资格将被撤销。 - 受惠学生须参与本学院回馈服务方案。 - 本学院奖贷学金之学年续领资格如下: 学年成绩排名于该课程前25%、级别点数(CGPA)3.00或以上及学年成绩总平均达至少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