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升学情报 1》,1999
文|梁建林
伦敦大学法学士(校外),现任某上市集团法务人员。
一提到法律,一般人就会联想到一堆堆枯燥、刻板及难懂的法律条文,或是一本本厚如砖头的法律书籍。但这就算不是一种错误的印象,至少也不算是全部的事实。在还没有攻读法律之前,我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接触之后,才发现这门学科并不如想象中这般枯燥刻板。
作为文明社会架构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法律事实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僵化条文。相反的,它不时需要跟随社会的进化而变化。随着新的社会情况或新事物的出现,新的法律也就应运而生,而旧有的法律原则也可能因此必须作出调整。
例如,医学上代孕生子的科技产生之后,随之出现的问题是:谁才是通过代孕产下的婴儿的真正母亲?不久前发生的安乐死问题,针对医生是否能在病人的要求下结束病人的生命,也引起一番法律的争论。再如新近发生的复制人课题,也产生了许多有待解决的法律争议。这些新事物的出现,都促使新法律的产生或旧有法律的相应调整,以满足时代的需要。
学习法律也不如一般人印象中那样全靠死记硬背。我个人在学习过程中体验到,要在学习中取得良好的效果,语文能力(特别是英文)与分析能力实为成败的关键。因我国所采用的是源自英国的普通法系统,英文水平在学习上实在非常重要,掌握好英文,令您在理解法律知识方面不会感到吃力,也使您在分析问题时较容易找到症结所在。故此忠告有意进修法律的学子,搞好英文,将可避免您在进修法律的道路上摔跤。
对于喜欢思考的学子来说,法律课程中也有一些有趣的科目,让学子们有机会大钻牛角尖。例如:什么是法律?法律与道德有没有关系?人们应不应当服从“坏”的法律?等等诸如此类有趣的课题,学子们会有机会在法律课程中碰上。
法律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小至衣食住行,大至国家政府,无一不牵涉到法律课题,个中苦乐,唯有真正“涉足”其间的时候,才能领略。
那国内的律师会常用国文吗?